PO标准条款
质量管理体系
- 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符合AS9100、ISO9001或者同等标准。
- 经销商——质量体系符合AS9120。要求AS7103或同等标准。
修订控制
- 如果这份采购订单没有另行规定,那么图纸、规范、生效的参考文件修订版在订货时适用。
检查和测试
- 在向 FDH Aero 技术发货前,务必按照图纸和采购规范开展全部检查和测试。
不合格产品通知
- 如果在装运前供应商发现一款不合格产品无效、不适合或不起作用,则可提交弃权请求。此类请求务必全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无论何种情况,未经 FDH Aero 技术批准,任何产品均不得起运。
- 如果在发运后发现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 FDH Aero 技术,讲明不合格产品详细情况和建议采取的措施。
进入权
- FDH Aero 技术、我们的客户以及监管机构保留进入供应商工厂开展审计和检查之权利。如果此项权力具有必要性,各方将在访问前以合理方式向供应商发出通知。
传递客户要求
- 供应商必须将有关这份采购订单的要求分解传递至次级供应商和专门加工企业。供应商必须将产品或工艺、次级供应商、供应商工厂位置发生的变化告知 FDH Aero 技术,并且在必要时征得 FDH Aero 技术批准此类变化。
可追溯性
- 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部件可追溯至先前来源,即原始设备制造商(OEM)。有关这份采购订单的产品必须实现批量追溯。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提供原始设备制造商合格证(COC)以及测试报告(T/R)。制造商为生产批次指定的唯一批号/控制编号具有强制性,其前提是所有原材料、加工、检测结果均具有可追溯性。飞道弘航宇技术将拒收混淆的产品批次。
合格证
- 制造商应提供每批装运货物的合格证,说明供货满足图纸、规格、采购订单的全部要求。合格证应反映 FDH Aero 技术采购订单所示零件编号、生产批号,并且应由制造商授权供应商代表签字。
- 经销商除了要提供自己的合格证之外,还应提供以上所述制造商合格证。
- 供应商将建立一套系统来识别任何遭受极端压力、高温或环境影响的部件,并且将预防此类材料事先未经同意便进入供应链。任何此类材料供给均应随附恰当的支持文件。
搬运、保存、包装
- 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这些产品在生产、检验、包装、运输过程中免受损伤。飞道弘航宇技术将拒收在验收时发现的受损产品。
记录保存
- 自装运之日起,产品检验记录、测试报告以及其他证明产品符合 FDH Aero 技术采购订单规定之文件必须由供应商保存至少10年。
汞和汞化合物
- 供应商负责确保产品供给在制造或后续加工过程中不与汞或汞化合物接触。
耗蚀臭氧层物质
- 供应商负责确保依照这份采购订单供应的材料在制造或加工过程中不使用任何耗蚀臭氧层物质。本条款所指耗蚀臭氧层物质为环境保护署依照《联邦法规40》第82部分指定之任何物质: (1)一类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含氯氟烃、卤化烃、四氯化碳、甲基氯仿;或 (2)二类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氢氟烃。
本国制造品
- 如果这份本采购订单没有另行说明,那么所供产品必须由美国制造。
货运公差
- 这份采购订单的数量公差为±0%。任何偏离该公差的余量必须在起运前征得 FDH Aero 技术采购部门的批准。
单一批次
- 这份采购订单上的每项产品均必须由单一制造商批次供货。例外情形必须在起运前征得买方批准。接收多批次供货可能导致买方拒收。
部件防伪
- 就本条款而言,工件由依照本合同规定交付的部件组成,这些部件是可单独鉴别的最低级别项目(例如,物品、组件、货物、总成)。“伪造工件”是指被错误描述为在批准的系统或采用其他可接受方法设计和/或制造的工件。该术语还包括已达设计寿命上限或已损坏到无法修复,但却被更改和歪曲为经批准的可接受工件。
- 卖方同意根据这份采购订单的条款确认其次级供应商的分解要求,并且应确保假冒工件不会贝交付给 FDH Aero 技术。
- 卖方只应直接从原始制造商或通过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链条向 FDH Aero 技术提供待交付产品或纳入工件的产品。如果 FDH Aero 技术事先没有以书面方式批准,那么卖方不得从独立经销商或经纪人处获得该工件。
- 卖方如果意识到或怀疑自己提供了伪造工件,则应即刻将相关事实告知 FDH Aero 宇技术。当 FDH Aero 技术提出正式请求时,卖方应出示制造商提供的文件,证明受影响货物可追溯到适用的制造商。
矿物冲突
- 供应商务必遵守《多德·弗兰克冲突矿物法》之规定。供应商一旦发现自身任何供应商从指定的冲突地区采购含有《多德·弗兰克法案》规定之矿物产品且这些产品最终会进入出售给 FDH Aero 技术的最终产品,那么供应商将在60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FDH Aero 技术。
螺纹和手柄保护
- 所有直径在3/8英寸及以上的外螺纹紧固件均应有完整的螺纹长度和手柄,通过用塑料套覆盖这些区域,以防在搬运过程中受损。套管尺寸应适当,以免在正常搬运过程中脱落。或者,整个紧固件也可覆盖保护带。
异物碎屑(损坏)(FOD)
- 供应商应编制一套切实可行的异物碎屑预防计划,以此来检测、清除、汇报异物碎片。该程序应包括客户通知、内部审计和人员培训的规定,并且将包含由供应商的质量保证和工程职能确定的所有必要的NAS412规定。
联邦航空管理局——技术标准规则/零部件生产授权
- 如果这份采购订单提供的产品受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技术标准规则(TSO)或零部件生产授权(PMA)的限制,那么各项要求则为:
- 技术标准规则部件必须在认证文件上标示以下声明:
“本批货物中包含的部件已按照技术标准规则TSO-xxxx制造并接受检验。该产品获得技术标准规则批准所需之条件和测试为最低性能标准。根据本技术标准规则批准的飞行器(例如:紧固件I轴承I密封件)不一定可以与根据本技术标准规则批准的其他飞行器(例如:紧固件I轴承I密封件)互换。这是因为尺寸性质相似的组件性能和冶金性能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只有在管理员认可或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替换部件。”
- 零部件生产授权部件必须标记“FAA-PMA”,并且根据《联邦法规14》第45部分第45.15章和F联邦航空管理局指令:8110-42(最新版本)予以识别。
组织确认
- 供应商应确保所有员工均意识到他们对产品符合性、产品安全以及道德行为的重要性做出的贡献。
完整认证
- 供应商除提供上述制造认证外,还应提供图纸和采购规范规定的所有测试需要的原材料认证、特殊加工认证(热处理、电镀非破坏性测试、无损检测等)、测试报告。
指定来源
- 这份采购订单要求产品由特定制造商生产。飞道弘航宇技术将拒收由另一制造商供应的同类产品。
外部供应商评级
- 飞道弘航宇技术将根据附录A中的标准为外部供应商划定等级。
- 必要时将发布供应商改善对策报告,以确定性能不合格的根源。
- 未能充分回应和纠正问题可能会影响您的批复状态。
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第33条:物质声明
- 在适用情况下,供应商必须遵守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相关的欧洲法规(EC)1907/2006。登录htt://echa.europa.ue / web/guest/candidate - list - table查阅候选物质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应产品中包含的任何超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定的物质清单。
附录A
认可的供应商标准和评级:
- 经批准的供应商接受在质量(产品认证、质量短缺、材料拒收)和准时交货性能方面接受监督。
- 准时交货≥90%为批准;<90%≥74%为有条件批准;< 74%为拒批。
- 质量目标≥95%为批准;<95%≥84%为有条件批准;< 84%为不批准。
- 低于批准阈值的供应商由管理层酌情采取纠正措施。供应商如无法显示改进绩效则将遭到拒批。